Wednesday, October 23, 2013

公安机关不能成企业家丁 新快报绝地反击(组图)



广州《新快报》十月二十三日的头版以黑体大字“请放人”向长沙警方喊话。 (法新社图片)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因多次批评报道中联重科,被长沙警方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刑事拘留。 (网络视频截图)


【看中国2013年10月24日讯】广州《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因多次批评报道总部在长沙的中联重科,上周六被长沙警方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刑事拘留。该报周三于头版头条刊出黑体大字“请放人”,强调报道内容正确,并将透过法律途径,全力维护记者的正当采访权益。此前,该报记者刘虎因实名举报官员而被逮捕。


星期二晚间,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长沙警事”证实,广州《新快报》记者陈某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已于10月19日被长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据称陈永洲于去年9月至今年6月,共发表10篇怀疑中联重科涉及虚报利润、利益输送、畸形营销及涉嫌造假的报道,并向香港联交所、香港及中国证监会实名举报。


《新快报》周三在头版以醒目的大字“请放人”敦促长沙警方放人,更称“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这么两根的”。报道称,一直以为只要负责任做报道,出错更正道歉,输官司则顶多赔钱,“但事实证明,我们太天真了”。因为考虑到陈永洲的人身安全,由他在上周六被捕至今,一直隐忍不言,但今日极其后悔,又指陈熬过三天三夜的审讯,才能见到律师,之后他表示自己最多只能熬三十天。


北京一位要求匿名的资深媒体人对报社在当局严控舆论的情景下,敢于为记者挺身而出,感到欣慰。他周三对本台说:“这次‘请放人’是要有政治勇气的,他因为不是在本省(被抓),所以报纸敢这么干,他这个(题目)可能没有送审,就出来了。所以这个影响就非常大,其实这个标题不要用‘请放人’,就用‘放人’, 我就是理直气壮的就要‘放人’。我是主人,你们(警方)是公仆,但(这样做)已经是不容易了,确实不容易”。


该报称,核查过陈永洲对“中联重科”的15篇批评报道中,仅有的谬误在于将“广告费及招待费5.13亿”错写成了“广告费5.13亿”。


周三上午,《新快报》在其新浪微博写道,将采取法律手段,全力维护记者的正当采访权益。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正密切关注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长沙警方跨省刑拘一事,并已介入调查。


广州羊城晚报报业集团负责人就旗下《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拘一事,周三中午表示,高度关切被拘记者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希望有关方面严格依法办事,公平、合理、及时处理这起纠纷。


本台周三致电《新快报》总编室了解相关情况。


总编室:您好,新快报总编室。


记者:我们很关注陈永正洲的情况,他现在怎么样?

总编室:您是哪里?


记者: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想了解 一下。

总编室:不好意思,我们这边不方便回应,如果您想了解这些信息,我们下午可能会。。。请关注一下我们的微博。


记者:你们有没有派人去长沙那边?

总编室:我们这边只是一个联系的通道,但是对事件具体不清楚。


该报周三下午就陈永洲被刑拘一事发表说明称,10月21日(星期一)上午,陈永洲妻子委托的律师在长沙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陈永洲,了解相关案情。而对中联重科财务问题报道是新快报一个正常的新闻报道,陈永洲只是正常履行其职责。由此所引发的诉讼,本已进入正常的司法程序,等待法院审理和判决。


据报,今年7月,“中联重科”董事长助理高辉在微博中连续发布以“舆霸与打手”等为题的微博内容,指陈永洲“先后10篇负面文章”抹黑中联重科,致其股价大幅下降。其后,《新快报》循民事诉讼起诉高辉,指高辉在未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蓄意将《新快报》相关报道描述为虚假报道,试图混淆视听,严重损害了该报声誉,并侵犯了报道记者的合法权益。结果“中联重科”报警抓人。


湖南警方跨省拘捕记者事件引发中国网民强烈的批评,新浪网民“睿里士多德”写道:损害商业信誉的行为与正常的舆论监督的主观界限就是媒体在报道中有没有故意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网民“山水绿园”提到:据来自百度的搜索结果,中联重科董事长詹纯新的父亲及岳父均属湖南省前高官。


北京媒体人对记者说,尽管当局打压言论自由,但揭露与抗争事件仍然层出不穷:“他不可能一下子全封死,也封不死,除非你把互联网关掉、把不是一级党委领导的报纸全封掉,以后不见得一定是财经或南方周末,或者新京报报道,这个就是一个很明显的标志,就是后极权时代出现的权威落差,因已没有强势权威人物”。


关注事件的北京律师刘晓原认为,陈永洲的报道内容所体现的是舆论监督,如果说他损害商业信誉必须是故意捏造事实,警方是不是充分掌握这方面的证据:“他现在动不动抓人,给社会带来的影响是极坏的,公安机关不能成为企业的家丁。他发了一些文章说他侵犯了企业的商业信誉,可以由这家企业和报社之间,通过民事,法律程序解决”。


记者:根据媒体报道,陈永洲被以涉嫌损害企业信誉的罪名,这个罪名是属于自诉案还是公诉案?

回答:没有规定可能属于公诉案件,但刑期不重,两年以下,这个罪名,单位也可能构成犯罪。


据介绍,中联重科是中国工程机械首家A+H股上市公司,总部位于湖南长沙,其两大业务板块分别为混凝土机械和起重机械。中联重科2012年营业收入480亿元,净利润73亿元。《新快报》由羊城晚报报业集团主办,1998年创刊。


(原标题:新快报》头版醒目大字“请放人” 为被刑拘记者挺身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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