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7, 2013

纽约的异乡人

在纽约参加前俄国皇家芭蕾舞团的一个附属乐团的慈善演出晚会,当我正离开晚宴主席在曼哈顿东上城区的豪宅,有个客人追上我问:“你是日本人吗?”看到我一语不发,他又紧追着问“你是哪(个国家)来的?”


真没见过世面!我心里想-——这关你嘛事,虽然我深以中国人为傲,嘴里却塘塞: “我打哪来的并不重要。”


你如果以为我不巧碰到了一个土包子,你就错了!我在纽约社交场合最常碰到的开场白就是“你打哪儿来的?”从某种角度而言,纽约是美国最有国际化及大都会神气的城市(连许多伦敦人都对我说,纽约比伦敦更有世界熔炉的风味)。根据统计,百分之四十以上的纽约市人在外国出生。我就搞不懂为啥这些衣冠楚楚的上流社会绅士淑女,好像找不到更好的台词,偏偏一张口便要问你一个拉开人之间距离的问题?当你专注在一个人的出生地时,隐约地暗示着这个人并“不属于”此时此地, 凸显了他“外地人”的身份。


纽约社交场合另外最常碰到的类似性质的头几句开场白是:“你住哪儿?”这个问题背后的隐文是“你有多少钱?”在曼哈顿每一个邮递区号都划分着身份、财力及品味。旧富世家,还有新贵炫富,都得到东上城区或沿着中央公园的西南角盘上一块楼盘。创意及时尚产业,以及演艺界人士,则喜欢下城区的西村,翠贝卡或苏荷区。


2010年我从华尔街退休(当时是一家全球有1700名律师及11个办事处的国际律师事务所驻纽约的合伙人),在替我新创的公司起名字的时候,认真考虑过“异乡人”这个名字(后来用的是“中国正在”),因为我觉得这一辈子对我影响最深刻的经历就是选择在纽约当了“异乡人”。我知道回到国内我的发展可能更快,但是我的长项也就是“异地生根”。我觉得我就是一株带着我的根旅行的树。尽管我在华尔街吃了不少苦,但我的经历,应该是经济国际化形势下当代人日趋普遍的体验。


在纽约混了这么久,我写了一手漂亮的英文,也说着流利的英语。但是总是去不掉微微的口音。我记得刚来美国的时候,感觉讲话有口音像是犯罪一样。特别是说着所谓“第三世界”国家的口音,就是不如说着法国或德国口音拽!现在不同了! 觉得有点口音反而显得“魅力”与“真切”,因为那表示你能把英语作为第二外语,却说得也那么好!


最近纽约现代美术馆MoMA首席客座策展人克劳斯•毕尔森巴赫应法国文化中心之邀,现场访问芭莎时尚新任国际时尚总监(前Vogue法文版主编)卡琳•洛菲德,毕尔森巴赫非常自觉地提到他自己的德国口音及洛菲德的法国口音,尽管两人均操着流利的英语,毕尔森巴赫长年住在纽约,好像他们还是觉得自己是外国人。


不久前我和瑞士朋友费德里克参加ETRO的香水发布会,有人问我们是打哪儿来的。我问费德里克这是怎么回事?是不是他的法语口音和我的中文口音露了馅?他说,我们跟美国当地人长得也不一样!


在纽约土生土长的美国人常常忘了他们的祖父母可能连英文都说不好。还有,因为英文为当今国际共通语言,美国人通常没有必要学习第二外语。因此典型的美国人经常由口音来划分外国人。但是我觉得学习外语不但丰富我们的生活历练,更可以带来使人谦卑的必要挫折。


不久前我与唐纳德•川普的女婿(本身也出自房地产豪门,并拥有“纽约观察者集团”)合资创办了中英双语杂志《约》,这是一本针对中国的高档商务主管及游客,介绍纽约的精品生活时尚杂志。创刊之前,许多广告商劝我只用中文,以突显杂志能扣紧中国高消费群的需要,反映他们特别的文化背景及品味;反之,汉英对照可能显得有泛国际倾向,不符合此类“集中限量发行”(controlled circulation)杂志的定位。


我虽然知道办一份双语杂志由于翻译的信达雅问题,是个吃力不讨好的事,但是我总以为当代的中国人喜欢学些英文的用词及表达方式,中英对照更反应了一本精品时尚杂志的高档形象,并且我希望我的杂志呈现一个活泼大气的世界观,而不是绕着华人圈圈打转。


其实,我对外一直没提到我心目中的《约》杂志读者群定位,他们绝不只是中国及美国的华人。所有纽约的奢侈品牌主管及股东,不管是法国人、美国人、意大利人或他国人,都该读我的杂志。许多想做中国人生意的人经常问我,中国人喜欢的品味是什么?两三年前这些人都想以两三句话恶补中文,并且想以捷径来了解中国人。我当时感到惊讶的是,这些人想卖给中国人东西,但是他们对买方的了解远不如中国人对他们的了解多。


毕竟自从清末以来,中国学者向来有到西方取经的传统。西方教育中的主流意识主导世界思潮,在西方意识为中心的世界观下,受过教育的中国人至少听过看过歌德、海明威与毕加索,但是有多少西方人读过看过曹雪芹、八大山人和董其昌呢?


通过办这份杂志,最近我发觉我的西方读者开始关注中国人关心的话题:品牌,款式及习俗,由此他们下功夫研究中国人的急速转变的消费习惯,无形中也变得比较谦虚。


在当今中西经济及文化势力消长的情况下,现在中国的发展速度对于就业及创业是不是更有发挥的余地?中国父母为何还积极送小孩到美国当“小留学生”及“外国人”呢?大学生为何还想到美国深造呢?难道在纽约置产的中国财主都是要尝试当“异乡人”的滋味?当然,带着钱袋来消费的中国人与到美国赤手空拳打天下的中国人滋味应该不同吧!


加缪的《异乡人》讲的不是流落异乡的外国人,而是现代人在自己的环境中的疏离感。任何人都可能在家乡里感到作为异乡人的情境。我在纽约时老想北京,在北京时老想纽约,在巴黎时又想在巴黎多住一段。你即使不像我是待在咱家后院都会有乡愁的人,大概也能分享现代人的“异乡人”情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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