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4, 2013

14名女律师追问不休:社会抚养费用到哪?(图)

社会抚养费

资料图片:中国自2002年9月起以“社会抚养费”替代此前的 “超生罚款”,成为限制公民生育的重要手段。(观察者网)


【看中国2013年09月05日讯】中国14名女律师在9月初致信国家审计署,申请公开社会抚养费的审计情况。不过,中国国家审计署日前透过其网站表示,该部门不掌握社会抚养费的资金底数及使用情况。


中国自2002年9月开始实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替代此前的 “超生罚款”,成为限制公民生育的重要手段。不过,11年来,中国官方始终未向社会公众全面公开社会抚养费的收支情况。


来自北京、山东、广东、上海等地的14名女律师9月1号联名致信国家审计署,申请信息公开,询问社会抚养费的收支情况是否属于审计事项。对此,14位女律师之一、广东环宇经贸律师事务所的陆妙卿律师星期三晚间向本台记者表示,


“社会抚养费本来是说要改善、弥补占用资源的情况,我们认为应该公开。这么大笔钱,这么长的时间,涉及到每个家庭,不公开的话,就侵犯了公民的知情权。社会上有很多公民想知道,这笔钱用在什么地方了。大家觉得跟计划生育政策相关的失独家庭、独生子女津贴,跟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数额,差距很大,就是说收得多,用得少,我们都想知道社会抚养费具体是用到哪些方面去了。”


北京《新京报》星期三的报道说,国家审计署官方网站9月2号发布消息称,今年8月30号,国家审计署党组研究深化教育实践活动的专题会议上指出,过去几年,由于民生资金和项目涉及面广、使用分散,受审计力量和技术方法的限制,审计重点主要集中在投资额大、社会比较关注、资金较为集中的重点资金和项目上,而对资金额相对较小、使用较为分散、涉及特定地区或特殊人群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社会抚养费、扶贫资金等的关注不够,近年未组织过全面审计,也未能全面掌握这些资金的底数以及相关惠民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陆妙卿律师说,目前14名律师还没有收到国家审计署的直接回复,不过,她们从媒体上看到了国家审计署“不掌握社会抚养费资金底数”的报道。陆妙卿律师对此表示,


“我们希望他们能重视这个问题,不能说因为‘使用分散’,就没有进行审计。我们认为他这个理由是不充分的,因为这笔数也大,而且持续收了很多年,是一笔持续的金额,我们认为他们是应该进行审计的。”


今年7月,浙江律师吴有水曾向中国大陆31个省级计生委、财政厅 (局) 提出申请,要求公开2012年度的社会抚养费总额、预算、开支以及审计报告等情况。对于中国国家审计署说“受审计力量和技术方法的限制”,“对资金额相对较小、使用较为分散”的社会抚养费“关注不够”,吴有水律师评论说,


“中国国家审计署根本失职。他们公开回应前,看没看过国务院颁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上面明确讲审计部门要监督。已经收了10多年了,国家审计署应该审计,应该督促下级的省、市、县审计部门审计。自己不做,也不督促下面的审计部门审计,难道这不是失职吗?”


吴有水律师表示,迄今只有福建、河南、上海等17个省市公布了2012年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金额,总计165亿人民币。而对于社会抚养费的使用情况,没有一个省市作出明确回复。很多省份的财政、计生部门对吴有水回复说,他们不知道社会抚养费的使用情况,或者说不能公开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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