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24, 2014

珠海蒙冤案 奸杀犯16年冤狱获赔157万元


1998年,珠海居民徐辉被以涉嫌强奸、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2014年 9月,珠海法院又以证据不足为由,改判其无罪。而16年的冤狱,徐辉仅获得157.26万人民币的赔偿。网友们看后表示:中国 公检法为结案了事,毁了人家一辈子,让真凶仍逍遥法外。


大陆媒体25日报导,今年9月9日,珠海市中级法院在时隔了16年,才宣称被告人徐辉作案的证据不充分,宣告徐辉无罪。现年56岁,做了16年冤狱的徐辉才重获


1998年8月25日清晨,在珠海市小林镇发现一具裸体女尸,死者是被当地人称为〝小林之花〞的19岁少女严婵娟。其生前曾遭遇性侵害,头部被钝物击打,系被绳索勒颈窒息而死。


警方为快速了结此案,利用警犬发现了第一现场—小林镇旧税所厨房。随后警犬又追踪到离现场不远的小林镇劳动服务站,并顺着楼梯上到二楼走廊位置。就因当时的小林劳动服务站副站长徐辉住在警犬所停留的二楼,很不幸地成为警方怀疑 的对象。9月17日,徐辉被警方拘捕。数日后,警方草草宣布案件告破。


据悉,在当年警方编造的案情显示:徐辉当日见严娟孤身一人在夜晚外出,遂生歹念,于是趁妻子不在家、孩子熟睡,尾随严娟,将其砸晕后实施强奸,而后在严娟醒来呼救时,因怕事情败露而将其灭口。


媒体报导,2001年5月珠海法院认定:徐辉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但徐辉坚称自己没有强奸杀人,并提起上诉,可省高院驳回了徐辉的上诉请求,此后徐辉开始了漫长的申诉之路。直到2006年12月,徐辉的哥哥委托提出的刑事申诉材料,被寄送至最高检申诉厅,案件才初见转机。


据徐辉透露:身高1.7米的他出狱时只有110斤左右,他为个人申请服刑16年的经济损失117万元,还给他、妻子、女儿申请每人70万元的精神赔偿,总计327万元,但法院只赔了他157.26万,一半都不到。


网友热议


刘阳春i:貌似中国都喜欢找〝替死鬼〞,倒霉的永远都是没关系的老百姓。


25sui的一天:16年的时间怎么赔偿。应该让误判的人做16年牢。


Z_支晶晶:毁了人家一辈子,怎么弥补?


HisamU:在天朝就这样,只要你不能证明你没罪,那么你就有罪,反正总得有个人在里面呆着。


丢了大耳朵的图图love:机制太不完善,冤案时有发生,十几年的时间没有办法弥补。


爱美的小萝卜:根本赔不起!


开到荼靡-virgil:那可是16年的冤狱,人生有几个16年?


杨俊杰boy:谁来负责他的16年?他的家庭?一句有罪就判刑,一句无罪就释放?


Xiaofang虎哥:那么问题 就来了原凶到底是谁呢?


草根百姓63:在的纵容下,一群酒囊饭袋办案人员执法犯法,制造冤假错案,任意伤及无辜、坑害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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